摘要:广西壮族自治区,通称广西,简称“桂”,首府南宁,南临北部湾,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,下辖有14个地级市,包括8个县级市、65个县(含12个民族自治县)、37个市辖区,全区户籍人口5518万人(2015年)。扶绥县,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...
广西壮族自治区,通称广西,简称“桂”,首府南宁,南临北部湾,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,下辖有14个地级市,包括8个县级市、65个县(含12个民族自治县)、37个市辖区,全区户籍人口5518万人(2015年)。
扶绥县,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,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,西邻崇左市区,南接上思县、宁明县,北靠隆安县,东毗南宁市区,县治新宁镇与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直线距离仅45公里。
扶绥县境,自古为壮族先民聚居地,开发较晚,秦朝之前属百越地;南朝至隋朝,除部分地区(原属扶南地区)属郡县辖地,其余为西原土著溪峒。
唐、宋时期,县境始置羁縻州、县,实行土司统治。唐朝初,县境除东部地(今扶绥县龙头乡境)属邕州如禾县外,其余均为西原土著溪峒地;五代十国时,县境属南汉辖地。
明、清及民国时陆续改土归流,设新宁州、永康州、忠州土州及罗阳土县、陀陵土县。民国初,改忠州土州为忠县,后因与四川忠县聪明改称绥渌县;改永康州为永康县,后因与浙江永康县同名改称同正县;改新宁州为扶南县,罗阳土县并入同正县。至此,县境内绥渌县、同正县、扶南县三县并存。
1951年7月,扶南、同正、绥渌3县合并为扶同绥县;同年10月,改为扶绥县。
1958年12月,扶绥县与崇左县合并,称左江县;1959年5月,左江县复分为扶绥县和崇左县。
1960年1月,扶绥县与崇左县再次合并,称崇左县;1962年3月,扶绥与崇左分县,恢复扶绥县建制;此后,扶绥县先后隶属于南宁专区、南宁地区、南宁市、崇左市。
目前,扶绥县总面积2836平方公里,下辖11个乡镇,总人口45万人,是广西首府南宁“后花园”。
PS:“扶绥”与“福随”谐音,喻意幸福相随。